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协同推进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9月12日上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
中院党组成员、提名副院长韩静华强调,通辽市两级法院对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在处理对金融市场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时,强化金融治理协同,使重大案件的处理具有“三个效果”统一的示范效应。此次会议着力推动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两级法院要准确把握金融市场、金融监管态势,准确适用法律,高效推动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辽监管分局副局长荣占峰对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对两级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司法协同治理平台作用、助力金融重点工作并持续专项推进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两级法院多以司法建议方式推动金融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助力地方金融业良性健康发展。
会上,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以问题清单方式与各基层法院对疑点难点问题逐一研讨,形成了推动、化解的有效方案,“三位一体”金融调解中心对近期金融纠纷调确情况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通辽法院继续发挥金融司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作用,以更强的司法担当、更专业的司法能力,为通辽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人民银行通辽市分行党委委员杨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辽监管分局副局长荣占峰、中院党组成员、提名副院长韩静华、市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段智博,“三位一体”金融调解中心主任段飞宇、驻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通辽市两级法院业务庭室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