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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仲裁 多元化解“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4-09-13 09:25: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预防劳动领域风险隐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9月10日,法院、工会与仲裁机构在通辽市中院召开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推进会,通辽市总工会副主席赵桂琴、科尔沁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王伟立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市中院、科区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市劳动仲裁委、科区劳动仲裁委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


市工会副主席赵桂琴表示,市工会要加强对地区工会、企业工会的工作指导,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进“一函两书”工作开展,加强与法院、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共同构建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的良好格局。



会上,通辽中院通报了近三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据情况,分析了劳动争议纠纷多发、频发及案件量逐年上涨原因,结合工作实际强调了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意义。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了劳动争议纠纷裁决中的难点、堵点,探讨裁前化解纠纷的方法路径。




此次推进会探索了法院+工会+仲裁机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未来各方将携手共进,为构建通辽地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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