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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拘!
  发布时间:2024-05-29 09:59:20 打印 字号: | |

擅自处置了法院查封的财产,

将会有什么后果?


5月27日,通辽中院执行局

在执行过程中处理了这样的情况,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通辽中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批房产,但是在房产查封期间,案外人李某某擅自对查封房产进行处置。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后,及时将李某某传唤至法院,核实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李某某拘留十五日。李某某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




法/官/说/法


擅自处分法院查封财产就是在妨碍法院执行,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涉及刑事犯罪,不要心存侥幸,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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