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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线 | 全天候24小时 “草原执行110”助力执行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3-07-21 10:48:02 打印 字号: | |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强制执行威慑力,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建立“草原执行110”应急联动协作机制以来,及时有效处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震慑,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一


“喂,您好,是科区法院“草原执行110”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请求法院立即出警”,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拨通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草原执行110”电话,举报在某饭店看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对于这一线索,“草原执行110”应急小组高度重视,立即出警至举报地,在确认其被执行人身份后,当即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带回执行局,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敦促,被执行人王某某仍不愿履行执行义务,为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做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在办完一系列手续后,凌晨11点多将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至拘留所。次日,王某某在被拘留所里主动联系家人凑齐执行案款,王某某家属一次性履行全部执行款,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王某某的司法拘留,该案件也顺利执行完毕。



案例二


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某通过“草原执行110”举报电话向科区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付某某可能会出现在某升学宴上,接到电话后,“草原执行110”应急团队长担心升学宴存在参加人多,可能会出现突发情况,随即联系司法警察大队协作小组全员待命准备随时出发,但经过5个小时的等待,被执行人付某某一直未出现,直到下午三点多,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再次来电说已经找到被执行人付某某在一间茶室中,“草原执行110”应急联动小组立即出发,赶往现场,将正在茶室的付某某逮个正着,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释法明理,付某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在经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看到法院的执行力度后,申请执行人周某某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为我这个案件加班加点,耽误你们的休息时间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草原执行110”应急团队成立以来,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不舍昼夜,闻讯而动,有警必接,有线索必核实,通过快速精准出击,有效提高了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执行“草原执行110”随时出警的执行机制,时刻保持高压姿态,加大查人找物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知情人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具体行踪线索,请立即拨打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草原执行110”专项电话:0475-8354221,我们将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相应的司法拘留、扣押等强制措施。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或规避执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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