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人民法庭成功执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执行到位案款35万元。其中,6万元现金给付,29万元线上给付,为申请执行人了却烦心事。
案情简介
何某某为被告海某某、包某某家院子旋地开拖拉机时,用手拽电线被电击死亡。原告孙某(何某某妻子)、何某甲(何某某长子)、何某乙(何某某长女)、何某丙(何某某父亲),将被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赔偿相关费用。经判决,何某某与被告海某某、包某某分别承担50%的责任。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立场,向双方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向被执行人表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约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同意给付45万元,并当场给付35万元,约定剩余10万元于2024年1月前全部给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该执行案件兼顾法理和情理,以强制性为保障,情、理、法相融合,既展现了执行法官职业操守和责任担当,也体现了“公正与效率”。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举措,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