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草原执行110”接到申请人陈某电话“你们快来,我在霍市XX小区发现欠我钱的人了!”
“好的,我们马上就去。”
案件回顾
2022年9月陈某与尹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向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财产查询,均未发现尹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最终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接到申请人陈某提供的线索后,拘传团队立即配备装备火速赶往霍市某小区,对被执行人尹某采取执行拘传措施。尹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耐心向被执行人尹某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尹某在了解这一严重后果后,说到“我现在确实没钱,无法还款,但是某单位有一笔款项未支付给我,等我收到这笔钱后我第一时间把钱还给陈某”。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某单位联系核实,经确认尹某确有一笔款项未到位。次日,执行干警向此单位发出冻结裁定文书,冻结了该笔款项,该笔款项将于2023年11月30日到期后划拨给申请人陈某。
自“蒙马奔腾2023·千里马”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开始以来,霍市法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质效,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