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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传承“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3-08-27 10:19:29 打印 字号: | |

为传承“枫桥经验”,助力诉源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探索,8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诉源治理研讨会。会议以“传承、能动、共治、和合”为主题,既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诉源治理工作部署安排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有益实践,充分展现了通辽法院立足能动司法、融入社会治理的决心。

 

来自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学者和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领导做了主题报告,并与参会人员进行对话交流。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如何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模式,是各方主体的共同课题。本次研讨会要传承优秀法治理念与成功治理经验,能动回应社会治理需求,促进各方主体协同治理,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理想状态。

 

研讨会由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法治研究会承办,通辽市法学会支持。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法学会,通辽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赤峰中院相关负责同志,通辽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基层法院院长、相关负责同志,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专家学者代表,自治区级、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人民法院报》8月27日第一版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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