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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中院深入辖区各基层法院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30 11:23:27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2023年重点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案件质效,深入研判审判案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审判服务工作。近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带队分别深入科左后旗法院、奈曼旗法院、科左中旗法院、开鲁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2023年上半年发改案件审判分析座谈会。市中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刑二庭、信息技术科等部分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与此次调研。


科左后旗法院




调研过程中,市中院向各基层法院传达学习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林草资源整治的相关文件,强调各基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林草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奈曼旗法院



会上,通报了相关法院近期发改案件情况,全面分析了各基层法院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的共性原因。调研组人员与各基层法院发改案件承办人对部分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具体的沟通交流,就发改案件在审理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多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查找短板弱项,并提出针对性举措。



科左中旗法院



与会人员还就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进行了座谈,并现场查看了各院大数据平台的上线运行情况,及时梳理并解答了部分平台上线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各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开鲁县法院




市中院调研时指出,各基层法院要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生命线的理念。要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水平,通过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不断提升法官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做到事实认定要严谨、规范,法律理解适用要正确。




市中院将进一步加强案件指导,不定期召开业务分析座谈会,针对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判解决,研究类案裁判思路,统一裁判标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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