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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法院案件同比下降21%
  发布时间:2023-01-02 16:04:0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截至12月20日),全市法院新收诉讼案件43191件,同比下降21.43%。其中,新收民事案件40569件,同比下降20.43%;新收刑事案件2173件,同比下降36.32%;新收行政案件449件,同比下降22.46%。诉源治理工作得到市委和自治区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诉源治理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聚焦“南有枫桥、北有通辽”奋斗目标,主动把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置于社会治理全局中落实。市中院专门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发展。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扎鲁特旗等地党委政法委出台多元解纷文件,八个旗县市区全部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实质化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市委组织部、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工会、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市本级及5个旗县将特邀调解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在经费保障方面的困难。“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多方参与、联动联调”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强化法院担当作为。市中院党组把诉源治理作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22年初,市中院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专题部署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提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动建立‘分层过滤+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民商事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的工作目标。今年7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支持下,邀请相关部门首次召开全市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凝聚改革共识,深化改革举措,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助推和谐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市中院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人民法庭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构建联动联调工作模式,全市37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乡贤五老”调解室,吸纳765名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加入调解队伍,努力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开鲁县大榆树法庭创建“说事评理”机制,库伦旗法院将1060名网格员纳入派出法庭多元解纷队伍,构建起“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乡贤说理”联动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推动无讼社区(嘎查村)创建,科左中旗党委政府牵头出台《关于推进“无讼”(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将镇街网格员任命为“无讼”调解员,打造“法官+网格”的“网格联站”工程,有效降低矛盾纠纷成讼率。奈曼旗法院总结推广“青龙山模式”,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05件,辖区2个嘎查村全年无诉讼案件。


强化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司法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积极运用司法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研判,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健全司法建议提出机制,围绕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等易发多发纠纷,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末端审判中梳理前端治理环节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同比下降34.56%、离婚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5.21%,类型化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提升基层自治能力。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构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三位一体”服务体系,2022年,全市法院巡回审判5080件。扎鲁特旗法院总结“巡、立、审、执、教”一体化巡回审判模式,对赡养、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案件就地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持续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利用法院微博、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思维,理性选择解纷方式。通辽法院制作的两部新媒体作品分别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第九届“金法槌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搭建多元解纷平台。主动与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调解组织对接,一体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不断扩大多元解纷力量,提升诉源治理实效。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联动解纷,市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诉调对接操作规程》,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起覆盖市、县、镇、村的调解网络,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共向人民调解组织推送案件3.62万件,化解成功2.95万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组织线上培训10场次,有效提升调解员能力水平。制定《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发挥案件补贴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两级法院全部成立金融审判庭,市中院会同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建立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机制,促进金融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科尔沁区法院成立金融巡回法庭,主动融入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三位一体”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联合调解纠纷643件,司法确认477件;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制发《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案手册》,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市中院妥善化解澄麟房地产公司诉请的行政协议案,经调解停滞近两年的2亿元综合体项目顺利复工,实现政企双赢;助推劳动争议调、裁、审一站式服务,市中院与市人社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规定》,统一裁审标准和证据规则,最大限度发挥仲裁机构的分流和化解作用,全市法院一审新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96件,同比减少23.93%;联动推进轻罪诉源治理,秉持刑法谦抑原则,与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统一刑事案件量刑标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合力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工作;积极开展“党建+诉源治理”品牌创建活动,市中院党组带头推动,将诉源治理作为“揭榜领题”的重要抓手,将诉源治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市基层组织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各基层法院党支部主动与嘎查村、社区党支部对接衔接,促进矛盾化解从单兵作战向多元共治转变,市中院立案一庭作为牵头部门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提升智能解纷水平。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入司法局、工会、妇联等各类调解组织86个,将758名特邀调解员汇聚线上,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在线解纷服务。年初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前委派向各类调解组织推送案件2.52万件,调解成功1.63万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正逐步成为疫情期间人民群众选择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阵地,源头化解的正面力量持续增强;深化“道交一体化”改革成果,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与公安交警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全流程、一站式处理。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交通事故纠纷223件。


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探索推行“诉前调解”机制,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委政法委制定“诉前调解”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递进次序解决矛盾纠纷,对进入到法院的纠纷通过诉服中心分流到旗县、苏木镇街、嘎查村社区进行“三级调解”,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立案审理。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确认3860件,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市中院在全区率先开展二审案件诉前调解,向科尔沁街道调解委员会委托委派调解1360件,调解成功300件。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摘自通辽日报1月2日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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