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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 | 诉源治理挺在前 公堂之下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3-04-10 15:52:57 打印 字号: | |

3月31日,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街道民生社区,首个“无讼社区”工作站成功揭牌。

这是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把助推“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推动更多纠纷诉前化解的重要举措。

同时,这也是通辽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缩影。

止矛盾于未发,解矛盾于即发,化矛盾于始发。通辽市两级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减量。今年一季度,通辽市两级法院新收诉讼案件10739件,同比下降13.6%。

完善机制

努力实现“和合无讼”

推进诉源治理,让更多纠纷解决方式优先、有效地参与到矛盾化解工作中来,必须辅以配套的制度机制。

“我们要建立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协同、分层过滤、诉讼兜底‘和合无讼’的诉源治理模式。”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建波说,“‘和合无讼’是中华‘和合’文化思想的传承发展,通过和解、合作、融合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达到息讼、少讼的目标。”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推行诉前调解机制,制定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递进次序解决矛盾纠纷。对进入到法院的纠纷,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分流到旗县、苏木镇街、嘎查村社区进行“三级调解”,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未调解成功的再进行立案审理。

同时,积极推动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等地出台多元解纷文件,8个旗县市区均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实质化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近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处一起二审上诉案件。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按照口头约定为被告进行植草工程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给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经原告索要而一直未给付,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剩余劳务费。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剩余劳务费,被告不服上诉至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后,首先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二审诉前调解。调解员在仔细查阅案件后,多次联系双方进行沟通。经过了解,被告确有还款意向,但暂时面临资金周转问题,同时了解到双方有合作基础,今后仍有可能继续合作。

调解员以此为契机,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区率先开展二审案件诉前调解,先后与通辽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多家单位联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

此外,全市两级法院还积极推动无讼社区(嘎查村)创建,出台《关于推进“无讼”(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将镇街网格员任命为“无讼”调解员,打造“法官+网格”的“网格联站”工程,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

齐抓共管

形成解纷合力

不久前,一起“剑拔弩张”的离婚纠纷案件,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与该市妇联的联合调解下轻松解决。

案件当事人肖某与敖某都是90后,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争吵,互不相让,分居数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法院经梳理后决定启动诉前调解机制,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参与疏导调解。在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近一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下,小两口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双方自愿和好并提交了撤诉申请。

不演“独角戏”,共奏“大合唱”。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人民法庭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构建联动联调的工作模式。全市37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乡贤五老”调解室,吸纳765名村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加入调解队伍,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联动解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和《诉调对接操作规程》,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起覆盖市、县、镇、村的调解网络。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向人民调解组织推送案件3.62万件,化解成功2.95万件。

“各部门能否有效参与,是影响诉源治理能否顺畅运行的关键。”宋建波说,“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重点针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物业合同等法律关系较为明晰、案情简单的案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工作优势和资源优势,推进类型化纠纷集中治理、分类推进,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类案增量的目标。”

“想不到我们企业的案件在二审能调解成功,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一面写有“尽职尽责化纠纷 公正司法倾真情”的锦旗被送到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某企业负责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为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通辽市两级法院全部成立金融审判庭,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建立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作机制,促进金融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下一步,通辽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与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坚定不移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胜利说。


摘自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4月10日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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