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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3-09 09:38:45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上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对全市法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行统筹部署和动员安排。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建波强调,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安全、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环境支撑。要进一步更新思想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依法维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成为通辽营商环境建设的鲜明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在通辽安心投资创业。要进一步深化有解思维,始终坚持“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双轮驱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重点产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准确把握营商环境建设与执法办案、队伍建设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强化诉讼服务,提升企业、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宋建波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公正高效、主动作为,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营商环境成为通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区域竞争的新优势,为现代化通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胜利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王胜利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此次推进会精神,提升思想认识,树牢主体意识,落实好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指标导向,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力促各项指标争先进位;强化主责主业,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互促互进、共同提升。

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革华解读《关于为推动实现通辽跨越追赶、加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助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及营商环境考核指标。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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