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4日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暂不现场受理立案、开庭、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期间,当事人、代理律师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在线办理立案、庭审、阅卷、调解等诉讼事项。
对于无法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的立案事项,当事人、代理律师可将起诉、上诉、申诉、再审申请书等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立案一庭(邮寄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与建国路交汇处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联系电话:0475-8211080)。
三、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期间,已通知开庭、询问、听证日期的,可依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同意的基础上,依托电子诉讼平台,通过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在线完成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等诉讼环节。
四、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期间,无法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递交材料,及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人工转办立案登记、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审理、信访投诉等事宜,法院工作人员将记录备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五、因疫情防控引起的诉讼时效或诉讼期间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力做好线上诉讼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因疫情防控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