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处理化纠纷,执宣结合更高效
  发布时间:2022-04-21 09:09:09 打印 字号: | |

集中处理同类型案件,坚持快速审结,强力执行,提升案件质效。案件承办法官要主动对手中的案件进行划分、归类,针对同类型、同村部案件,进行集中处理,争取一日多起案件,同时得到解决。承办法官要对这类案由相似案件,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处理方法,对企业释明法理,分解案件办理难题,相互理解,才能更加有助于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而针对涉金融企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更要及时提交合议庭进行研究,多元发力,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严禁久拖不办、久拖不决。与此同时执行方面也要加强发力,制定专项执行方案,提高人员素质,集中处理一批、狠抓一批、宣传一批,挑选一批典型案件,作为普法宣传对象,提升司法形象,震慑拒不执行企业,以行动促执行,以宣传促工作,执、宣密切结合,产生更好地化学反应。

 


 
责任编辑:李世强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内蒙古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