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鲁县法院利用诉前调解程序办理了一起涉企案件。因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立案法官在征求企业意见后,邀请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委托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形成了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了调解协议效力。本案中不仅用时较短,并且企业免交诉讼费,有效节约诉讼成本,减轻了企业诉累。
开鲁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机制,配齐调解力量,延伸审判职能,提高诉前调解率,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