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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人民法院茫汗法庭积极推进新民诉法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2-04-12 14:59:07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2022年4月6日上午,库伦旗人民法院茫汗人民法庭依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萨某与被告朋某系同村人,2020年9月13日被告朋某以生活急需为由向原告萨某借款500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30日。借款到期后经萨某多次催要无果,萨某无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朋某偿还借款。

茫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因被告朋某下落不明,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承办法官多次尝试与被告联系无果。于2022年2月17日通过《人民法院报》向被告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公告期30日及答辩期15日届满后,考虑到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力义务关系明确,由审判员一人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方式开庭进行了缺席审判。

对于适用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权力义务关系明确的普通程序审理案件,茫汗人民法庭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新规定,将案件公告期限从60天缩短为30天,将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方式从以往的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到实行审判员独任审判,使得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简化了诉讼程序,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

本次庭审过程历时不到25分钟,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真正做到了精简审判组织、不减审判质量。一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具备灵活高效的制度优势,不仅缩短了审理周期、简化了诉讼程序,也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更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简案快审,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库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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