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李某带着9万元现金赶到开鲁县法院东风人民法庭,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9万元交到申请人张某手中。这是开鲁县法院自2020年5月实施执前督促程序以来成功督促的又一起执前督促履行案件。
据悉,开鲁县法院自实施执前督促程序以来,成功督促上百起案件,标的额达到四百余万元。开鲁县法院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的延伸作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以开展执前督促实现执行工作窗口前移,形成以“督促促履行,保全促和解,监督促执行”的良性运行机制,减少当事人双方执行成本,有效缓解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