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和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发放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1月18日,通辽市两级法院举办“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代表等现场见证案款发放工作。通辽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宋建波出席活动。
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分会场,中院执行局局长褚东权介绍了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情况以及此次发放案款所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情介绍
通辽中院执行局于2021年10月25日接到上海先恩艺术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通辽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的执行标的款共计715843. 68元。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职能,立即进行网络查控,在线上依法足额冻结了通辽万达公司有关银行账户,并立即启动简案快执模式,于2021年11月10日及时将该案工程款、质保金及相应利息与仲裁费、执行费等全部案款足额划拨至该起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执行款专户。
经过执行干警逐一认真梳理、核对案款台账信息后,为申请人上海先恩艺术装饰有限公司现场发放了执行案款715843.68元,此案全部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主会场,自治区高院以及各中院、基层院分别设立分会场,同步进行执行案款发放工作。案件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全市法院共设立9个案款发放现场,现场发放执行案款1224.41万元,涉及109件案件,领取案款当事人114名。
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发放工作是通辽法院强化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通辽中院狠抓落实,在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开展执行领域顽瘴痼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及“以案促改、严明纪律,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执行团队组建、细化执行分工、畅通执行渠道、加大信息化执行手段等方式,通辽法院执行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截止11月17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7108件,结案27943件,结案率为75.3%,全区排名第一。发放法定期限内案款4.32亿元,涉及案件10740件,全市法院清理发放无法定事由超30天未发放执行案款1.18亿元,涉及案件3001件。
下一步,通辽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大执行案款清理进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
文稿 | 中院宣传科
编辑 | 肖阳
审核 | 韩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