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林工作室”墙上的荣誉挂满整墙,各种琳琅满目的嘉奖枚不胜数,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爱林工作室”负责人王爱林,将这视作组织和群众对她工作的认可,并不仅仅满足于这荣誉,在她内心,对少年儿童的呵护、对人民幸福的守护、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才是她最大的职责与使命,才令她值得骄傲。
多年躬身基层的王爱林法官获得众多殊荣,甚至在当地的群众亲昵地称她为“法官妈妈”,但她却谦逊地说:“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在任何时刻,只要是一个法官,都会像我这样去做。我只是做了一个人民法官应做的事。”
孩子们的模范,像她一样做好人
“有时候,青少年在走上错误道路后,会产生一步错、步步错甚至破罐破摔的瓶颈心理,我们必须及时制止,帮助他们走出来。” 王爱林说。
2015年深冬时节,王爱林早早来到单位查看李强(化名)寻衅滋事一案的卷宗。
此案案情看起来清晰、明了,似乎无需过多斟酌。但王爱林注意到,李强还是一名高三学生。由于被害人一方尚未得到赔偿、矛盾尚未化解,本应备战高考的李强还处于被羁押状态。
高三学生,即将在半年后迎来高考。王爱林想,这是改写人生命运的重要时刻,如有不慎,可能会影响孩子一生。
王爱林不敢懈怠,随后来到李强所在学校进行庭前走访,并从李强班主任处得知该学生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成绩优异,而且,那天正是高考网上报名、采录照片的最后一天。得知此消息的王爱林急忙回到单位向领导汇报情况,请法院为李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当天下午,王爱林和同事来到看守所,把尚在羁押的李强接了出来并在王爱林和几名同事的陪同下,回到学校完成了网上报名。从学校出来,王爱林没有歇脚,紧接着赶往60公里外的李强家。
走进李强的家里,眼前的景象让王爱林心酸不已。仅仅从这破旧的小屋就可以看出这个家庭的窘迫。小屋内还躺着李强全身瘫痪的父亲。而李强的母亲守在父亲床边,因为担心儿子流泪不止。
原来,李强8岁时父亲车祸开始卧床,家里没了顶梁柱。靠着母亲一个人艰难度日,还要攻李强上学。
王爱林通过走访得知,案发当日,李强母亲无法忍受被害人言语攻击进而与其厮打,李强见母亲与人厮打在一起,也上前参与,将被害人打伤。
由此可见,李强的行为性质并不恶劣,如果因此耽误孩子高考,那这样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案发后,由于被害人抵触情绪强烈,王爱林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她频繁往返于单位和李强所在村,到双方家中进行劝解、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孩子毕竟还小,又处于高考的关键时期,我们心里的想法始终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想要为他争取一下”,王爱林说。
几番苦口婆心终于使双方达成谅解,法院对李强宣告缓刑,这时,一直担心的李强如负释重,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李强拿到判决书后看到,判决书的最后写着法官王爱林的殷殷寄语:“在人生的长河中,难免会犯错误,关键是面对错误的态度,希望你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做一个能把握自我的人……开拓视野、全面提高、完善自己!”
李强又回到了学校继续备战高考。王爱林始终记得,当她把这个消息带回李强家中时,无法说话的李强父亲眼角淌下的那行泪水。
2016年的高考中,李强稳定发挥,如愿考上了辽宁省某高校。在李强上学期间,一直和王爱林保持联系,王爱林时常能收到李强报平安、报近况的信息,诸如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选为班干部,报名参加了演讲比赛等等,王爱林不管多忙,每次都会耐心回复、鼓励。
2018年的一天,王爱林加班到很晚才回家,还没来得及换鞋手机就响了起来。电话那头的李强一改往日的腼腆,大声喊道,“王姨,我被沈阳铁路局提前录取了!我要像你一样做个好人!”
多年来,王爱林帮过许许多多孩子,那些曾经帮助过的孩子不是她的亲人,却与她有着亲人一般的情感。他们也不是王爱林的孩子,她却时常牵挂、经常惦念。孩子们关注着她的工作,关心着她的身体。
王爱林说:“老百姓的爱,是那样朴素。我只不过是做了工作中该做的事,他们却永远念你的好。”
在细节上下功夫,把百姓交代的事做实
2004年,王爱林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17年间,她手持法槌,爱岗敬业,肩负起扶正安良、公正公平的神圣职责,以巾帼不让须眉的韧劲维护着公平正义。
期间,从信访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北郊法庭、到评查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少年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岗位改变,却初心未改。
王爱林进入法院的第一个岗位是法院信访办。
内行人都知道,信访工作是特别锻炼人的一项工作,要牢牢把握住解决群众问题这一关键环节,也是个特别“磨练”人的岗位。
但凡上方的群众,大都带着委屈、怨气甚至满腔的怒火?没有足够的耐心、无限的热情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强大的心理素质,根本站不住脚。但是对于刚刚涉足这个领域的王爱林来说,她早已给自己做足了功课、打好了预防针,她说:其实只要有一个道理能想明白,这项工作就肯定能干好,那就是:换位思维。信访无小事,如果我是上访人或者来上访人亲人,我应该怎么想、怎么做?也正是这样一种最淳朴的情怀使得她在接访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乐在其中。
其实,接访法官事情繁杂程度远远比常人想象的要复杂的多,很大一部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也不全是法院受案范围,但她却说:“来访群众都是有困难的,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帮点就帮点”。
王爱林正式报到后没几天的一个早晨,一位瘦骨嶙峋的老奶奶颤颤巍巍倚在王爱林办公室门口,王爱林赶紧将老奶奶扶到屋里长椅上。原来老人连夜坐车赶到通辽,水米未进、已几近虚脱。二话不说,王爱林赶紧给老人递上热水、弄了些热乎吃食。
在老人断断续续的陈述中王爱林了解到:老人年轻时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某乡镇婚后生下两个女儿后离家,现年老返家,两个女儿均拒绝赡养老人。王爱林心里明白:老人说的这事儿,不属信访办公室职责范围,但王爱林实在不忍心让老人失望的白跑路,她决定:管到底!随即,她一边与老人的女儿所在村屯联系,一边与院里相应管辖的巡回法庭联系,经过大半天的奔波和劝解,两个女儿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将老人接回家。
“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态度热情、言语礼貌、耐心听诉、专业解答,诚心实意!”这,是同事们对她两年信访工作的真实评价。每每听到同事们的认可夸赞,她总说:“我是负责接待工作的,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和法官的素质。同事们经常能看到她办公室满屋的老人,也经常能看到她中午下班后、甚至是晚上下班后“陪着”这些“来访”的老人一起泡面、啃面包。很多来访人在王爱林数次耐心答复信访事项后深受感动的说:“孩子,就冲你这态度,我们信赖法院,不找不闹了。”
因工作出色,当年年底,王爱林被通辽市科尔沁区政法委员会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不奢求世界付出温柔,惟愿公正与我们同在。”这句话,一直是王爱林的座右铭。光阴荏苒,王爱林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但是她精益求精,恪尽职守,从不提出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的本色从没有改变。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要直接面对诉求百姓,只有时刻拧紧责任意识这根“弦”,挑起“司法为民”这副担,才能有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树立法官的“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加大调解力度,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2006年从事民事、商事审判业务以来,王爱林所审结案件多数调撤结案。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期间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
爱林工作室,爱心一直在路上.....
2010年初,王爱林经确诊患有癌症,历经数次手术及化疗。让家人和同事讶异的是,她非但没有被病魔打倒,反而在身体状况稍有好转后,一头扎进“爱林工作室”的创办和关爱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志愿帮扶等工作领域中,为未成年被告人接受改造、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爱林工作室”的前身是1991年设立的少年审判合议庭,到2004年成立单独建制的少年法庭。30年来,在科尔沁区法院开展关爱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像一场永不停歇、为爱接力的长跑。
2014年,王爱林刚刚从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调到少年法庭从事未成年审判工作。
王爱林永远记得,她第一次看到审判台那些瘦小、面色苍白的失足少年时;第一次看到守候在法院门口失足少年的父母追着远去的囚车捶胸顿足地哭喊时;第一次听到失足少年问:“法官阿姨,我想妈妈,开完庭能让我回家吗……”
短短的时间里,她所看到孩子们,让她的心灵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这些孩子在她内心掀起的巨大波澜,让她无法平静。
可是,在法律面前,法理和情理又将如何调节?王爱林陷入了沉思,她可以按照程序,严谨、肃穆地敲下法槌,但不能将孩子的未来碎在这一记法槌之下。
从此,王爱林一头扎进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并总结出“三三三”审判教育新机制的工作法,在个案审理中实行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的教育挽救措施,为未成年被告人接受改造、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消除青少年犯罪,重在预防和控制。王爱林知道,仅仅依靠某一个人或是某一方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整合法院、家庭、学校、社会的力量,以润物有声的浸透式工作方法才能为更多的孩子们提供法律知识学习的可能。
王爱林依托“爱林工作室”,和同事们持续深入全市各大中小学校,紧扣校园常见、多发案例,结合一个个鲜活的例子现身说“法”。截至目前,以案释法到学校开庭、开展巡回法治课、巡回模拟法庭等千余场,并先后邀请数万名师生、家长到法院旁听庭审。
王爱林在深入学校、社区、村屯开展活动时,发现确有家庭困难的学子,求学异常艰难。因此,王爱林的工作也从矫治挽救失足少年延伸到关爱帮扶其他未成年群体。
2019年,王爱林帮扶的学子双胞胎小明、小亮,双双考取了985重点院校。当王爱林来到小明、小亮家正和孩子们聊天时,孩子的妈妈端出一碗热气腾腾、香味扑鼻的荞面,说道:“咱农村条件差,没啥能招待你们的,我想着这几天天冷,荞面是咱库伦的特产,想你们吃碗面能暖和暖和。”
这一碗热腾腾的荞面,深深地温暖了王爱林的心,也坚定了她继续走下去的决心。
从矫治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到关爱、帮扶其他未成年人群体,爱林工作室在未成年人工作领域不断延伸长度、拓展宽度。王爱林介绍道,“我们到学校、社区、嘎查村开展活动时发现,确有不少家庭困难的学生生活、求学非常艰辛,所以我们商量,能不能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持续地帮助孩子们。”
2018年8月,爱林工作室倡议开展“一对一”助学帮扶项目。在科区法院党组的支持下,项目由该院干警一名或多名分组资助贫困学生,“给每个孩子每年不少于2000元的资助,一直到他们大学毕业,我们从院长到法官,很多人都参与进来。”截至目前,该项目已为贫困学生提供11.2万余元助学金。
爱林工作室还定期走访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特殊家庭儿童、病弱青年……那些常常“被遗忘”的角落,如今有了阳光的照耀,也逐渐暖了起来、亮了起来。
截至目前,科区法院以及爱林工作室已帮教千余名少年犯,其中百余名在校少年犯得到复学。这些新生少年认真悔改、努力学习,有的考取了内蒙古大学等知名学府,有的已学成一技之长,具备了独立谋生、融入社会的能力,有效防止了再次犯罪。
“柔弱”法官 硬核坚守抗疫一线
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身体瘦弱的王爱林却义无反顾的大踏步走在了同事们的前头,自抗击新冠肺炎以来,“爱林工作室”近50余志愿者全部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坚守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抗疫一线10余个防控点,24小时无死角值岗万余小时,与家乡人民一起齐心合力勇当抗疫先锋,守护美好家园。
“谢谢你们,你们太辛苦了,有你们在我们就心安。”这样的话此起彼伏在小区里回荡。居民们久居在家,有的甚至面临生活、工作的困境,爱林法官和志愿者们主动对居民进行疫期心里疏导。“爱林同志,你们放心,我们绝对不出小区,就是睡不着,心里也有点烦躁,就想和你们说会话......”凌晨时分零下二十多度小区值岗帐蓬几米外,面对居民的诉求爱林法官也是有求必应。在卡口值岗之余,爱林法官利用空闲时间,耐心细致地向居民科普新冠肺炎知识,引导大家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外出,坚定新冠肺炎可防、可控的信念,消除大家的恐慌心理。
很多居民在爱林法官的带动下,纷纷要求上岗替班。只要有爱林法官和志愿者值岗的小区,经常会在严寒中看到这般温暖的画面。与此同时,爱林法官和志愿者们积极响应募捐号召,第一时间向武汉捐款,听闻血库告急的消息,大家纷纷去献血......
王爱林的丈夫是本院的执行法官,她俩一个在审判台上、一个在执行路上,经常早出晚归,两人几乎没去学校正点接过孩子放学,经常是孩子还在熟睡,王爱林就出门去工作,而等到夜深人静加班回来,孩子也睡着了。
的确,作为女儿,作为妻子,作为母亲,对家人的陪伴太少。王爱林的父母远在外地,生病了都不告诉她,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做好人,做好事,时常叮嘱道:脚踏实地,好好工作。
而王爱林的女儿虽小,但能明白妈妈是为了关爱更多的孩子,希望更多的孩子好。孩子不仅自立自强,反倒鼓励她:老妈,你快去单位忙乎吧,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能安排好,相信你的女儿。
丈夫在执行岗位十余年,几乎没有礼拜六日,反倒全力支持她,经常说:你能实实在在做点自己喜欢且有意义的事,苦点累点是正常的,坚持下去。
“乐于奉献才有作为。”这是王爱林法官多年工作的真切体会。她以一颗淳朴之心,勤奋敬业、公正执法,以她特有的细致耐心禀赋,及那与生俱来的柔情爱心,描绘出了当代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
淳朴谦逊,“做了一名法官该做的事”
多年来,躬身基层的王爱林获得众多殊荣:通辽市科尔沁区 “三八红旗手标兵”“党员先锋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共青团通辽委员会第二届“五四青年”“通辽市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通辽市十佳法治人物”“通辽市政法忠诚卫士”;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英雄模范”“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志愿者”“自治区政法系统英雄模范”;被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法官”;科尔沁区、通辽市、内蒙古自治区三级“优秀共产党员”;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王爱林同志所撰写《原告吉林省昌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指导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选;所撰写《海木仁猥亵儿童案》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案例分析暨“促公正•法官梦”第四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优秀奖。
王爱林法官负责的爱林工作室被教体局授予“学生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被妇联授予“科尔沁区关爱帮扶妇女儿童法治服务基地”、被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授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分站”;被团委授予“科尔沁区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相继获得“五四青年奖章集体”、“三八红旗集体”“青少年维权岗”在第二届青年公益创投决赛中获得金奖,并在第四届全国赛中获得铜奖;被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评为“2019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被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评为“自治区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等荣誉称号。
王爱林法官所在(前)少年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中央中治办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获自治区文明办“创新案例”一等奖、被最高院授予“优秀少年法庭”、被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评为2015-2016年度自治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多次荣立三等功。期间多次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和自治区团委、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组、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自治区综治办、高检、通辽市团委等多家部门嘉奖。
面对赞许,她总是很谦虚,由衷的说:“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在任何时刻,只要是一个法官,都会像我这样去做。我只是做了一个人民法官应做的事。”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有的只是化百炼钢为绕指柔的为民情怀和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的坚韧执着。王爱林十几年如一日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感人的事例、真挚的情感,生动阐释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忠诚本色、担当魄力、为民情怀和奉献精神,勾勒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