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理想信念,献身人民司法事业
1997年11月,朱珊珊高中毕业,在这样美好的年纪,大多数人会选择安逸稳定的生活,而她却怀着一腔热血报名参军入伍,经过严格的体检和高标准的体能测试,朱珊珊光荣的成为一名武警战士。2000年12月,退役后她被分配到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工作,为了尽快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2005年到2007年的两年中,经过刻苦着力,她在职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内蒙古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几年间,她先后在立案庭、刑事庭、民二庭担任书记员工作,因为各庭室所涉及的法律专业知识不同,所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总是抓紧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几年的法院工作让她对人民司法有了诚挚的热爱,对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有了难舍的情怀,经过反复思考,最终她坚定信念要扎根法院,为人民司法审判事业奉献青春和汗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2008年,朱珊珊以397分的高分顺利通过全国司法考试A证。同年以汉语助审员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正式成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8年9月,她在民二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兼职妇委会主任职务,审结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将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积累宝贵的审判经验,提高驾驭庭审,统揽全局、权衡利弊的审判综合能力,对法理的深入探索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剖析亦有更加深入的领悟。2010年5月,她在审监庭担任副庭长同时兼任法院党总支副书记及妇委会主任职务,通过总支开展各项活动,沟通协调能力逐渐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交流范围更加深入广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体会,也积累了一定的队伍管理、调研宣传经验。
苦练岗位技能,锻造过硬司法本领
在担任书记员期间,朱珊珊同志苦练打字速度,总结庭审记录的经验技巧,打破以往的手记庭审笔录模式,第一个实现用电脑开庭记录,使庭审笔录更加整齐、规范,为扎旗法院庭审工作敲开了无纸化办公的“第一扇门”。还曾多次担任大要案的记录工作, 2005年,她担任书记员的民事、刑事合议庭在参加全市法院庭审竞赛中分别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好成绩。2006年,全市庭审观摩现场会上,她再次担任书记员参加合议庭,受到市中院及兄弟法院的好评。
在担任党总支副书记、妇委会主任期间,她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掌握政策动态,了解队伍情况,大胆创新管理,将党组织、妇委会的各项工作及载体活动与审判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真正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良好效果。她曾牵头组织开展多次党员活动、妇女活动,组织起草多个党建、妇联方面的文件、材料和方案,她曾负责设计装修法院党建室,亲手为党总支创建自己的活动阵地,为全体党员创建自已的“党员之家”,使其兼具党务宣传、党务公开、党务活动等多种功能,推动实现了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2012年,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党总支被通辽市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党总支。
在担任审判员和副庭长期间,她审结一大批不同类型、案情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历练积累了宝贵的审判经验。2010年9月,在扎鲁特旗境内发生的死亡9人,赔偿额高达400余万元的特大系列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朱珊珊就是合议庭中的一员,该案历经三次庭审后依法公正作出判决,8件案件的30余名原告联名致信感谢她的辛苦付出和公正无私。其实,熟悉的人都知道,这只是她多年执法办案的一个缩影和片段。她审结的案件始终保持高调解率,低上诉率,无上访投诉案件。
坚持党建引领,激发审判机制活力
作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中唯一的女庭长,作为一支女子审判团队的带头人,她深知管好法庭、带好队伍的重要性。因此,她重视法庭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强化审判效率意识,建立庭室及个人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考勤与值班管理,保持业内外活动严格自律。
近几年来,她带领的女子审判团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入践行扎鲁特旗人民法院“3356”党建工作法和“巡、立、调、审、执、教”人民法庭一体化办案模式,经过不懈努力,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坚持党建引领这一路径作为审判事业发展根本保障,通过充分践行“五项”为民司法承诺,科学运用“三种”调解模式,促进司法解纷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有效实现为民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为基本核心的富含民族地区女子法庭特色的“1531”工作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积极作为,获得了百姓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
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她是母亲、妻子,同时又是党员,法官,为了辖区稳定,为了审判事业,她牺牲了小家,一心为大家,虽为女子,但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她带领审判团队向辖区群众立下了五道“军令状”:一是争做司法审判的草原铿锵玫瑰;二是当好便民利民的巡回审判轻骑兵;三是成为心系群众的“家事”暖心人;四是争当扎根基层的“马背法官”继承者;五是甘当民族团结的坚定守护者。这五项为民司法承诺,体现了她睿智、理性、柔韧、感性的独特内核,让她们以独有的女性魅力和侠骨柔情,把对司法事业的执着和对人民群众的挚爱付诸实践,赢得了“巾帼爱民、不让须眉”的崇高赞誉。
亲人之间对簿公堂,多是因沟通不畅导致种种误解报怨,要想在基层审好婚姻家庭类案件,不仅要有良好的愿望,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更要像心里医生一样学会倾听,发现矛盾,分析原因,耐心讲解,制定方案,才能使内心愤怒、情绪激动的双方学会理解包容,放下不满报怨,亦才能算圆满化解。有这样一对老夫妻,妻子有轻微的精神障碍,只能进行简单的语言沟通。丈夫思路清晰,但是眼睛早早的就看不见东西了,两人靠着捡垃圾养育了五个孩子。现在,孩子们终于长大组建各自的家庭。两个老人也随着年龄增长,疾病越来越多,身边却没有一个能照顾的人,无奈之下。老妈妈用一根拐杖牵着丈夫来到了法庭。进门便向朱珊珊诉说,“孩子们都不来看我,不给钱花,不给看病,我要跟我老儿子一起生活,不跟大儿子。”根据老人的诉求,朱珊珊首先帮他们代拟了起诉书,办理立案手续,并开车将老人送回了家,他们的居住环境更让朱珊珊震惊,两间窄小土坯房又黑又潮,还没有门,只挂了一个棉布帘子,除了里屋的一个小炕,几乎没有东西,告别了老夫妇,朱珊珊的心里五味杂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挨个的找她的子女,他的五个孩子,只有一个与老人同村,其他都在外地而且都在偏远的牧铺上,手机都没网,好不容易把一家人都找到老人家,还没等法官开口,五个子女早已各抒已见,乱做一团。争议多、矛盾深充分在一家人身上展现出来,通过与每一位子女耐心的沟通倾听,和对村长书记及邻居的走访询问得知,开始老两口与老儿子一居生活,便将二人的人口地给老儿子使用多年,老人生病后,因老儿子在外地居住,就由较近的大儿子照顾,在照顾过程中与大儿媳产生诸多误解与矛盾,三个女儿都嫁的远,平时来往较少,现以自己是女儿,生活困难,老人有儿子为由不愿承担赡养费用及责任。为了解开子女和父母之间冰冻的心,劝解和诠释家的温暖,父母的养育之恩,回顾小时候兄弟姐妹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经过多次的沟通交流,唤醒他们内心亲情,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解家人之间的相处之道 ,要求他们多换位思考,学会包容和理解自己的亲人,使老人渡过一个平安幸福的晚年,在真情的感召,亲情的指引下终于打动他们,最终各子女协商一致,老人撤诉。一家人乐呵呵的回家了。
几个月后,法庭下乡巡回,朱珊珊特意去看望了老妈妈,屋子是老儿子给重新翻盖的,大女儿和外孙正在给老人准备晚饭,老妈妈见到朱珊珊一行人便老远的迎了上来,拉着她的手,不停的讲着,儿子怎么带他去看病,女儿怎么常回家照顾,一脸的开心。朱珊珊走的时候,老妈妈喊着“姑娘、姑娘”,追出了院子,手里还提着一个小篮子,里面有十几颗鸡蛋,非让她们带着,经过几翻推辞才将老人送回去,看着她的背影,朱珊珊的心里又多了一份牵挂。
作为农牧结合地区,法庭审理的案件多以土地、家事、借贷三类矛盾纠纷为主。同时,受特殊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古老久远的草原文化影响,广大农牧民群众思想观念更新相对滞后,法律知识相对匮乏,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她坚持落实“巡、立、调、审、执、教”人民法庭一体化办案模式,注重运用和发扬“那顺调解法”,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现场勘验调解、心理疏导调解、巡回普法调解三种调解模式来有效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使司法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针对土地草原等矛盾纠纷,及时到达涉案土地草原现场,进行勘验,并给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为后期开展调解或开庭审理作足前期准备,这种现场勘验加调解的模式处理了大量的草牧场和耕地纠纷;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类型矛盾纠纷,她采取家事审判巧打感情牌的原则,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先调整当事人心态再推动解决问题,心理疏导加调解的模式多次收到奇效;针对在当前农村牧区广泛发生的借贷类案件,法庭采取巡回审理扩大宣传覆盖面的方式,以案普法、以案教人,巡回普法加调解审理借贷案件有力推动了农村牧区金融市场整顿。
朱珊珊法官巡回办案
近四年来,她共审执结案件1337件。其中,2020年共受理232件,审结227件,结案率97.84%,调撤率为88.9%,无发回、改判及信访案件。她审结的案件,呈现高调撤率,低判决率,低上诉率、低执行率的特点。有力维护和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
严以修身律己,誓做清正廉洁法官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另一方面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为此,朱珊珊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以不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自己始终与党中央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她始终坚持“以忠诚博学追求法律真谛,以清廉高效实现公平正义”,刻苦学习审判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她积极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责任清单,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她严格管理法庭工作人员,从严要求家属,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诱惑考验,始终坚持做人原则,珍视人民法官荣誉。多年来,她始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为官,无愧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身份。
一路走来已是二十个春秋,朱珊珊审理的案件早已千计,她把青春和智慧献给了钟爱的审判事业,把热情和心血献给了百姓和群众。她带领的团队,2014年被旗委宣传部评为“文明单位”,2017年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9年被通辽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21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状语,只有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只有孜孜不倦的不懈追求。铿锵玫瑰绽放草原,无悔奉献为民司法,朱珊珊同志用自己的模范言行,谱写了一曲当代中国女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