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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赤峰签署协议 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22 10:48: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赤峰中院举行服务保障蒙东地区“双子星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通辽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宋建波,赤峰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梁建武,两地法院相关领导参加签约仪式。全国人大代表薛志国、赵会杰、王欣会,赤峰市政协委员韩涛、于化军,赤峰中院聘请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徐宏强、李灵犀、王学磊、杨丛笑出席签约仪式。


赤峰与通辽两地山水相连,文化相通,社会经济往来十分频繁。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重点建设呼包鄂乌城市群和赤峰、通辽‘双子星座’”;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重点建设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为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蒙东地区“双子星座”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未来两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协作,在跨域立案、诉源治理、党建融合、课题研究、人才培养、审判效率和执行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建,在促进两地法院司法资源跨域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同时,为两地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梁建武指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双子星座”是自治区党委从全区大局出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此次签约是实施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双子星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两地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对进一步优化区域司法协作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共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更好地服务保障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两地法院将来在自治区高院的有力指导下,两地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一是走出协同联动、合作发展的新路子;二是打造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的新格局;三是打造抢抓机遇、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要通过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司法资源共享、互助平台共建、难点问题共解、经验特色共创的工作格局,努力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宋建波表示,此次协议的签订,既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服务保障蒙东区域中心城市的司法实践,既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双方加强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的有利契机。赤峰、通辽同为蒙东地区区域中心城市,点亮“双子星”唱好“双城记”,两地法院肩负着重大职责使命,双方要提高站位,凝聚合作共识,以蒙东区域中心城市定位提高法院工作标准,互相促进、比翼双飞。要进一步深化两地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为民诉讼服务、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合力司法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建立互访、定期联系、信息共享、结对帮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两地法院友好合作交流,确保司法协作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签约仪式结束后,宋建波院长一行参观了赤峰中院民族团结进步、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文化长廊和审委会会议室、大法庭等场所。


摘自中国法院网12月22日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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