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努力奋斗的一年。
这一年里,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职能、锐意改革创新,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2770件,审执结86559件,结案率93.3%,法官人均结案248件,位居全区第一位。全市法院重点审判质效指标居全区法院前列。14个集体、40名个人荣获国家和自治区级表彰,1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全区办案标兵,王爱林同志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法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在抗疫中担当作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疫情联防联控,铸牢基层防线。与此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扎实开展网上立案、开庭、调解、执行等活动,全力实现战疫情、推审判,两手抓、两不误,为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一年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5297件,网上开庭1051场,做到诉讼服务“不打烊”、案件审理“不停摆”。
2020年4月29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通辽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被告人徐某芬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该案入选全区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全市法院依法审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等犯罪16件,切实维护防疫秩序、医疗秩序、社会秩序。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助力复工复产出台13项举措,妥善化解受疫情影响引发的房屋租赁、金融借款、劳动用工等矛盾纠纷,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引导各方共担风险、共克时艰。3000余名党员干警主动下沉到社区嘎查村,参与排查登记、隔离值守和普法宣传。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企案件8516件,标的额36.63亿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强化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物权纠纷、股权纠纷等案件7984件,引导市场主体恪守法治和契约精神。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制定破产管理人考评办法,审结鑫光房地产、万通粮油、中海油通辽新能源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依法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积极参与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推动由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个重要指标稳步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关于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审结金融案件4072件。霍林郭勒市法院牵头设立全区首家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高效化解金融纠纷、协同防范金融风险,得到自治区高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犯罪10件10人,妥善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等纠纷案件397件,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贯彻“两山”理念,依法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535件,追究刑事责任404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行政执法部门构建林地、草地、农用地联动保护机制,以“判令赔偿金+补植复绿”方式促进环境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
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75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52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协调化解行政案件59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2019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发布行政征收与补偿十大典型案例,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开发“全区行政诉讼案件数据库”,为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提供参考指引,自治区政府和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介。
坚持秉公执法 维护公平正义
2020年8月13日,被告人董志伟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首要份子董志伟判处死刑,董志明判处无期徒刑。
一年来,全市法院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共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72件59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9人,圆满完成“案件清结”目标任务。持续“打财断血”,精准适用财产刑,对98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累计执行到位1.56亿元,有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调查研究,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社会治理短板,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7份,促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2020年,通辽法院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060件,判处罪犯5249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86件。依法对杀害4人制造灭门惨案的褚福奇、贩毒20余公斤的黄超等罪大恶极被告人判处死刑。审结群众高度关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贩假等犯罪17件。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46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审结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赵云辉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9件109人。
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对1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推进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为667名被告人指派律师辩护。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949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件,决定赔偿22.38万元。全面启动“复苗工程”,科尔沁区法院“爱林工作室”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对未成年犯“一对一”结对帮扶,未成年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5.88%。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之中。大力推动诉源治理,市委政法委吸纳法院力量推广“五心合一”解纷中心建设,并将“万人成讼率”纳入社会治理考核指标,全市法院收案同比下降17.62%。奈曼旗法院积极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持续开展“法官进网格”,推动形成法治保障与乡村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强诉讼与非诉讼机制衔接,邀请50家调解组织、275名特邀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在线方式调解案件4829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审结案件23403件,调撤率48.12%,大量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
践行为民宗旨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教育、医疗、消费等案件10917件。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审结案件14853件,对职业放贷行为和超法定利息依法确认无效,压缩“高利贷”获利空间。健全完善家事调解、心理辅导、人身保护令等机制,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4623件,调撤3072件。库伦旗法院联合“知行心理工作室”对离婚案件进行心理疏导,使46个家庭破镜重圆。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联合市人社局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标准,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4277件,推动构建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1700余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52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63.33万元,向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07.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最好场所、最优服务提供给当事人和律师,出台《诉讼服务工作规范》,新建、改造场地3000余平方米,为群众提供集约、智能、便捷的司法服务。将调解、速裁、快审整合到诉讼服务中心,引导群众通过驻院调解室诉前调解纠纷10228件,对调解不成的及时速裁快审,让群众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执结案件34668件,执行到位金额14.22亿元。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健全对下督办、分级分时督办等工作机制,实现对案、对人、对事的全方位精细化管理,运用综合管理平台督办、催办事项676件,有效避免不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推行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执行实施、执行处置、简案快执团队,实现分段集约、快速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1天。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对8830名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高消费、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司法拘留448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权益。扎实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将598名履行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及时移出失信名单,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探索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出台《全面加强立审执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推动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56.73%。
深化司法改革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在全区率先建立民间借贷、危险驾驶、工伤认定等6类裁判规则指引,推行类案、关联案件强制检索,防范“类案不同判”,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诊”机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04次,讨论意见被承办法官采纳率达92%。加强审级监督,通过二审、再审纠正不当裁判431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0.89%。通过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持续提升,在法官人均结案最多的情况下,审判执行质效排名全区第一。
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召开庭前会议49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38人次。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优化速裁快审流程,全面推广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实现简案快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5206件。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审团队全年结案1388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1.6%,审理期限仅19天,繁简分流改革被评为全市十大法治事件。
强化自身建设 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党性修养和法治意识。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心一意、聚精会神抓政治理论学习,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贯彻落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重点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围绕审判实务和新出台法律法规,举办民法典和涉疫情案件审理等线上线下培训24期,培训干警1800余人次。组织开展案例评选、文书评比、理论研究等活动,全市法院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7篇案例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典型案例,30篇论文在省级评比中获奖。加强素质能力培养,选派39名年轻干部到吃劲岗位接受磨练,联合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媒体见面会,提升“新媒体”思维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中院党组述责述廉,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21次。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加强廉洁司法警示教育,选取全市法院6起违纪违法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卡点减刑、顶格减刑、“纸面服刑”等问题。深入开展违反“三个规定”、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任职回避等专项整治,规范法官业内业外行为。
狠抓执法监督 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20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112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9次,审结抗诉案件58件。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开裁判文书55720份、流程信息50519条、直播庭审14495场,司法公开指数位居全区法院最前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这年。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六个通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摘自通辽日报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