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中国的环境日主题是:“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为积极践行法律宣传主题,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6月2日至3日上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法院人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吧!
庭审直击,深入践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又庄重的法槌声,6月2日,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在地处草原深处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站巡回审判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00年开始,扎鲁特旗新源公司在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乌额格其牧场三分场东北三公里处从事土砂石开采、加工,造成大量草原植被遭受破坏。原扎鲁特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虽于2016年7月21对新源公司非法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下达过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未采取有效跟进措施,督促其对破坏的草原恢复原状,其行政不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害状态,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公益诉讼。
当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责令被告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对扎鲁特旗新原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毁坏草原的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市人大、市法院、扎鲁特旗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旁听庭审。
召开座谈会,加强环境保护外部沟通协作
为积极主动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外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单位的协同联络机制,庭审结束后,两级法院组织召开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座谈会,主动征求各相关单位对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上,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秦晓明通报了全市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扎鲁特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革华对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情况做了详细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沟通协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协同联络机制,共同为保护环境资源,有效化解各类环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等内容开展交流发言。并提出了许多具有真知灼见、意义深远、极具指导性、价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守卫绿水青山这项伟大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协同推进。与会各单位将一致做好如下工作:
01
树立共融共建思想,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02
建立有效信息共享平台,以合作备忘或联合文件形式确立机制框架和协同方式,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03
以联动实践确保工作效果,通过定期合作开展涉环境资源保护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逐步形成调研与司法良性互动、与管理良性互动、与服务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会议决定尽快推动本次座谈会议纪要落实落地,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丰富完善,并充分释放机能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富瑞恒一行8人、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日巴图、旗法院院长杨革华、旗人大环资委、旗政协经法委、旗检察院、旗公安局、旗自然资源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并发言。法治宣传,进“区”入“格”建立沟通机制
市中院和扎旗法院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队先后深入扎鲁特旗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日罕林场、毛都水库、小河西水库等四处涉森林、草原、湿地、河湖区域开展环资法官团队进“区”入“格”活动,推行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网格化”。活动中,每到一处,两级法院环保法律服务团队工作日人员均在醒目位置张贴团队公示栏海报、环境保护倡议书,与当地建立环境资源法律服务沟通机制,实地调研走访群众并发放“环保法官团队网格联系卡”、宣传材料,结合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真实案例,以“面对面”的普法形式讲解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活。
此次活动中,两级法院围绕扎鲁特旗境内环境资源保护实际情况,以扎旗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倡议的形式,制作了“罕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荷叶花湿地生态保护倡议书”以及“水资源生态保护倡议书”,希望通过联合倡议的形式,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重视环境保护,深刻领悟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价值意义,并以实际行动呼应今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环境日主题。
普法教育,送法进校助力青少年成长
为增强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法治理念,引导学生更好参与环境保护,市中院法官韦青青于3日上午深入扎鲁特旗第二中学进行了一场环境保护专题讲座。讲课过程中,授课法官用易懂的语言、有趣的互动,牢牢吸引住了学生们关注的目光,从生活中每个人可做的点滴环保小事开始说起,到环保相关法律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号召同学们要做环境保护的守法者、环保主义的实践者。
“水光山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蔚蓝的天,清澈的水,干净的空气,肥沃的土壤……这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最珍贵的礼物。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辽市两级法院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履行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职责,以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并愿与社会各界一道努力,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建设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积极贡献!
摘自通辽新闻联播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