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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审判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助力生态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09 16:39:20 打印 字号: | |

通辽市两级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司法服务保障通辽绿色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持续加强、推进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作用,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关心生态环境保护、了解支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热情,日前,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在巴雅尔图胡硕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案件。法官通过法理分析、政策宣讲和情理疏导,使庭审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观念,提升了全社会对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决心。

 活动中,市、旗两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队员还深入到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日罕林场、荷叶花湿地自然保护区、小河西水库、毛都水库等地,通过张贴公示栏海报、倡议书、入户走访等方式,与当地建立环境资源法律服务沟通机制,进一步推动环资法官团队进“区”入“格”和环境保护大治理。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于2018年5月中旬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制定了《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案件审理范围》,对明确归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范围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配齐配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确保裁判的公正和准确。同时,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司法调研、普法宣传、诉讼咨询等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拓展司法保护环境资源方式、提高法官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有效守护地方生态环境安全。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庭长秦晓明介绍,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庭以后,涉及到与环境资源有关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由环境资源保护庭统一审理,使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和专业。同时,也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让公众大大提高对环境保护、司法宣传的法律意识。

 2017年-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526件,审结7409件,结案率为98.45%。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调研,将环境司法与审判实际紧密结合,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从而达到全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巡回法庭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强化环境资源司法服务功能,从而达到全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庭长秦晓明说。


摘自通辽广播电视台7月9日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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