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近年来,通辽市两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本职,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着蓝天绿水青山,自觉担负起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职责。2017年至2019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526件,审结7409件,结案率为98.45%。
摘自通辽广播电视台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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