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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中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4-27 16:00:03 打印 字号: | |


商标是什么?
哪些元素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
其实呢
这些都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
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的到来
更好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提高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通辽中院的普法“小能手们”
都纷纷行动起来了!

 

4月24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及科尔沁区公安局,共同走访通辽市烟草专卖局、利群药店、泽强药店、盛唐眼镜店、内蒙古罕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农贸市场,开展“以案释法上商家、进企业”活动,为其提供最新法律资讯,帮助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


 “以案释法进机关”

上午,通辽中院一行人来到通辽市烟草专卖局召开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通辽市检察院、通辽市公安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辽市烟草专卖局、科尔沁区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市中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员额法官参加了座谈。

会上,市中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庭长秦晓明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的审判制度,并对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随后,员额法官韦青青讲解分析了市法院2019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介绍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进展。通辽市检察院、通辽市公安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辽市烟草专卖局、科尔沁区公安局依次介绍了各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通辽中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庭长秦晓明表示,法院十分注重服务民营经济,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要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法院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与企业建立良好沟通的桥梁,加强信息互享互通,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保障,助力通辽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会人员还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管辖、证据认定等实务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以案释法进商家”
座谈结束后,与会人员前往利群药店和泽强药店,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抽查授权证明材料和供货商资质材料,现场核实药品来源的合法性。并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典型案例,对药店经营者进行普法,引导商家尊法守法。

随后来到盛唐眼镜店,结合通辽中院审理的真实案例向商家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讲解专利标识标注识别、专利有效性判断等知识,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助推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以案释法进企业”
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餐饮企业日益兴起,少数民族餐饮作为一种少数民族文化要素组成部分逐渐走向规范化、品牌化。下午一行人来到内蒙古罕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职工互动交流,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使商家守法经营、合法经营,创建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以案释法进市场”
种子、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化肥种子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侵犯了广大农户、经营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当下正是春耕生产的季节,为保障春耕生产期间农户的合法权益,通辽中院一行人来到通辽市农资市场进行走访,了解商户经营情况,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受到了各商户的好评。

经过此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企业经营者更加牢固树立了知识产权创造财富的经营理念,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知识产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与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督局等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为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提供了实践经验。


摘自通辽日报4月27日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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