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开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迎来了许多手中拿着钱的“被执行人”,他们都是在收到开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督促履行通知书》后,知悉了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后果,主动前来履行义务的。
自4月10日起,开鲁县人民法院学习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执行机制,因地制宜,根据我院自身情况,创新执行方式,制定了《关于执前督促实施细则》。细则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了“执源治理”,从源头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另一方面减少了当事人双方的执行成本,申请执行人少承担执行费,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执行方式。
截至目前,该细则推进仅十余天时间,开鲁县人民法院纳入“执前督促履行案件”300余件,其中30余件案件的当事人到法院自觉履行义务,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