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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足不出户 电话调解快速结案
作者: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2-09 15:49:08 打印 字号: | |

“请问您是某商贸公司法人王某吗?我是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法官韩昊天,负责审理您代理的案件。案件原本安排在本周开庭,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了降低当事人交叉感染风险,我们建议把开庭时间往后延期,待疫情缓解再择期开庭审理。”“韩法官,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案件暂时不开庭也可以,但是我们希望能早一点结案,快点拿到钱。”

王某系霍林郭勒市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辽宁某公司在一起交易中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将辽宁某公司起诉到了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考虑王某希望早点结案,加之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承办法官决定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反复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被告辽宁某公司向原告公司给付货款6万元,原告公司代理人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发来了撤诉申请,案件成功结案。    为了疫情防控需要,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对已排期案件进行梳理,逐案电话联系当事人,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同意延期审理的一律延期审理,需要开庭或调解的一律采用互联网开庭、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信息化手段进行。通过这种特殊时期“不见面”的工作方式,既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人员聚集,降低了感染疫情的风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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