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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组对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督导
作者: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28 10:06:41 打印 字号: | |

12月25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组对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督导。

工作组一行与霍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座谈,对执行工作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工作组成员宣读了巡查组对霍市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巡查情况的通报,并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七条整改建议:一是要在继续强化案件节点管理机制的情况下,强化审批制度,做到权责分明;二是要严格执行分段集约机制,坚决杜绝案件由承办人一人办理到底的情况;三是要强化案款管理制度,堵塞案款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确保案款收取、扣划、入账、支付工作的规范化;四是要健全信访案件登记、处理材料,针对信访案件实行专门卷宗管理;五是要牢固树立程序公正意识,把程序与实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六是要重视执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执行人员职业行为监督机制;七是要健全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管理作用,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要求,加强执行工作督办力度。

工作组成员、通辽中院执行局局长褚东权对霍市法院执行局第三方评估3+1核心指标全部如期达标,圆满完成2019年执行任务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在稳定队伍的同时努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要规范执行工作程序,携带执法记录仪、单兵等执法设备,做到工作留痕;要继续探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

分管执行工作的包永华副院长代表霍市法院表示,将积极按照中院相关工作要求和建议进行整改,认真总结2019年工作经验、反思工作存在的不足,切实推动2020年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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