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迎来了霍市第二小学的200余名师生,大家通过观摩刑事案件庭审,实地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师生们现场观摩了一起诈骗案件的庭审过程。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148000元,数额巨大,构成了诈骗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综上,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其违法所得给被害人。
在观摩的过程中,同学们安静认真地聆听庭审,用心地感受法庭审判的庄严与神圣,这种零距离接触法庭的形式,让孩子们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明,直观感受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触犯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惩罚,大家对遵纪守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