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奈曼旗人民法院通过多种方式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通过走访入户,座谈会形式整理出涉农案件的特点和下一步工作重点,与党委政府形成合力,助力新农村建设。
一、奈曼基础情况
奈曼旗位于内蒙古通辽市西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全旗辖14个苏木乡镇、1个国有农场、1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355个嘎查村、9个社区居委会。奈曼旗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全旗总人口44.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4万人,占总人口的30.0%,农业人口31.3万人,占总人口的70.0%;汉族人口26.7万人,占总人口的59.6%;蒙古族人口17.3万人,占总人口的38.6%;满族7469人,朝鲜族146人,回族111人,其他少数民族98人。
二、奈曼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
近三年来,奈曼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主要案件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和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三年来共收案6136件,旧存164件,结案6030件,调解2475件,撤诉1183件,调撤结案比例为60.7%;买卖合同纠纷三年来共收案2586件,旧存79件,结案2557件,调解987件,撤诉758件,调撤结案比例为68.2%;离婚纠纷三年来共收案2124件,旧存80件,结案2161件,调解769件,撤诉927件,调撤结案比例为78.5%。
近三年来,奈曼法院共受理涉农案件354件,占收案总数的1.7%。民事案件涉诉的新农村建设案件261件,占民事收案总数的1.3%。其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73件,林业承包合同纠纷45件,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12件,涉诉当事人1904人,调撤率为61.7%;刑事案件涉案的新农村建设案件66件,涉案农民596人,占刑事案件的比重为9.6%;行政案件涉新农村建设案件数为27件,占行政案件比重为52%。
三、工作对策
一是严厉惩治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乡村振兴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为祸一方的“村霸”黑恶势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乡村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他农用物资等犯罪行为;依法稳、准、狠地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种犯罪行为,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是加强生态司法,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的法治化新格局。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手段,依法制裁破坏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保护农民、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因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权利。
三是坚持求新求变,努力寻求破解涉农执行难题突破口。继续完善执行惩戒机制,切实完善破解执行难举措,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依法严厉打击“老赖”的生存空间,推进农村诚信体系建设。高度关注涉农执行案件群体合法权益的执行兑现,切实提高涉及拖欠农民群众工资、交通肇事赔偿、加大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生效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涉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便民利民为民,切实回应农民群众新诉求和新期盼。全面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的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审判工作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对弱势群体尤其是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让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让贫困群众打得赢官司,切实让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五是弘扬法治文明,扎实推进乡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建设。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大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从乡村风俗、习惯和道德方式入手,通过各种途径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提升农民法律文化素质。坚持巡回办案,不定期开展集中宣传、下乡宣传、进户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活动,同时要以“双微”建设为平台,媒体效应抓普法,做大做强“双微”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双微”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的优势,将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打造成了宣传法律的新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