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调雨顺的香山大地,放眼望去满眼绿色,勤劳的农户都在地里忙碌,收成在望。忽然有一天,8户农民急匆匆迈进了扎鲁特旗法院香山法庭的大门,其中一位满身泥水的农民一边擦汗一边急促的说:“庭长,完了,今年我家地算完了,绝收了,你们去看看吧!邻地用无人机喷药,把我家绿豆苗都喷死了。其他几家地邻的种植物也不同程度受害,请给我们做主。”
民生就是命令。法官放下手中的卷宗,立即赶往事发地,同时,电话约来喷药的地主及村委会干部一同前往。现场实际情况与8户农民诉说一样,受害庄家都变了色,原本绿色的种植物都已经蒙上了一层白霜。然而,喷药地主坚持说农药是经过实验后喷洒,植物受害并非喷药所致。要查明种植物受害与喷药行为有无因果关系,就必须进行鉴定,有了鉴定结果还要进行可得利益损失评估,这样一来,诉讼过程不仅漫长,还会扩大农户损失。为使纠纷能够及时妥善化解,法官立即“兵分两路”。一路人马组织双方当事人采样固定证据,一路人马组织群众代表和喷药的代管公司协商,经过反复两个时辰的“协商谈判”,双方终于在互谅互让中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是扎鲁特旗法院香山法庭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工作的一个真实缩影。自2017年年末以来,香山法庭按照院内和市中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意见要求,面对不断攀升的诉讼案件,审时度势地针对不同案件类型,从诉前、立案、诉中、裁判等各环节出发,全面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尽最大努力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化解纠纷。截至10月,法庭共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处理纠纷85件,其中,发出支付令55件、司法确认13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80件。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化“繁”为“简”纠纷解决机制。
诉前环节。在法庭大门口设置诉讼展示牌,明确诉讼不是当事人最佳选择,向当事人推出省时、省力、省钱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针对常规案件类型,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最快的诉讼程序,诸如离婚纠纷、合同纠纷、土地纠纷、侵权案件等提出申请人身保护令、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选择诉前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办案方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立案环节。对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进行“双筛查”。即对案由和标的额双重筛选,运用信息初筛和人工复筛相结合的方式,将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的案件进行分流。此类案件立案后,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开展调解,对能够通过有关部门调解的再次进行诉中委托调解、委派题解。
诉中环节。推行多案集中审理、要素式审理、庭前会议、远程视频审理、巡回就地审理等办案方式,把矛盾纠纷通过最简捷、最快速的方式化解。同时,对确定为“繁案”的案件精雕细琢,做好庭前准备,精准确立焦点,强化文书说理。
裁判文书制作环节。推行使用“格式判决书”、“可控诉辩文书”、“无需说明文书”,尽量让当事人对司法裁判文书看得懂、看得清,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