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扎鲁特旗太平山村的孙、简两家林地相邻,2018年12月简家卖树,孙家认为简家将本属于他家的树卖了四棵,找简家理论,简家认为卖的树完全在自家合同地上,而且孙家说的边界也不对。双方因此引发争端,开始走上“维权”之路。
纠纷经村调解委员会、镇司法所、林业工作站多次调解未果,后孙某上访到镇信访办,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到实地丈量、处理,并形成报告确认该争议树地为孙家所有。简某却以工作组未在争议人参与下就形成结论为由,拒不返还孙家地块,且不予赔偿。
孙某无奈将简某起诉到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香山法庭,法官了解案情后,带领双方当事人,会同镇司法所、林业工作站、村委会等有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达到争议地实地勘验,勘测结果表明:简家土地从合同四至及面积均多出3亩多地,双方争议边界简家到孙家宽弓仍剩余4.8米,事实面前简家在勘验笔录上签了字。案件到此,简家仍以村委会补地和树地有自家记号为由拒不返还林地。最终法庭做出了被告侵占原告土地,应停止侵权的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