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引蛇出洞”的方式,执结了一起案件。
被执行人魏某在接到法院电话后,不断确定还款日期,但每到约定时间却迟迟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经多方了解得知魏某从事“黑出租”行业,于是以“包车”名义与魏某约定次日早上5点用车,同时为避免魏某怀疑,执行干警依然给魏某打电话要求其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随后,执行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第二天早上5点,魏某如约到达指定地点来接他的“乘客”,当他看见身穿制服的法警时面露惊愕之色,放弃抵抗,跟随执行人员回到法院后主动履行了义务。
(韩晓燕 李金瑞)
摘自人民法院报2019/9/4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