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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国徽去审判 女子法庭申正义
  发布时间:2019-08-27 12:57:44 打印 字号: | |

 有这样一个组织,她们由五名女子组成、长期值守于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在农家小院开庭、在田间地头审判,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即结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她们就是科左后旗人民法院阿都沁法庭的五位女执法人员。该法庭人员8名,其中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以及2名书记员皆是女性。  近年来,随着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科左后旗人民法院阿都沁法庭年均结案2000余件,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8月22日,阿都沁法庭庭长哈申和她的女子团队带着国徽、巡回法庭条幅、“审判员”“书记员”等标牌及“装备”,驱车通过弯弯曲曲的乡间小道,来到村民家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独特优势,调节民事纠纷。将国徽高高挂起,连接电脑,对一起买卖合同与欠债赊账纠纷逐一进行巡回审判。看上去有些简陋的庭审现场,法官、书记员、法警却一个都不少。

  买卖合同纠纷中,2017年10月12日被告从原告处赊购装潢材料共计12400.00元,口头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年底,月利息为0.03元,并出具借据一枚。但欠款虽经多次索要,被告依然一拖再拖至今未还。巡回法庭了解当事人情况后,为解决纠纷,哈申庭长站在当事人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劝双方做出最大让步。保证原告能在2019年12月20日还款10000.00元,如未能及时还款将在元旦前将连本带利15840.00元全数归还。

  当事人齐先生对此次判决表示非常满意,他说哈申庭长的立案结案效率很高,为他省去了不少麻烦事,在此十分感谢哈申庭长。

  欠债赊账的案情中,2017年10月20日,被告以生活所需为由向原告借款。约定还款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同时立下借据,还款日到期被告仍为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结果。

  原告张老板表示,在经过法院的调解后,终于能讨到还款的说法。据张老板多次与哈申庭长接触后,她评价哈申庭长做事雷厉风行,处理案件时能做到法中有情,情中有法。老百姓都很尊重并感谢哈申庭长。

  阿都沁人民法庭管辖面积大,人员分布分散,很多当事人打官司不方便,全庭干警秉承“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理念,经常深入到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阿都沁法院副庭长包娜仁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文化地域原因,在此工作的执法人员必须蒙汉兼通。工作量极大,需要更多耐心。包庭长的孩子刚五周岁,丈夫又是刑警,夫妻双方无法全面的顾及到孩子,孩子时常被动辍学一周,亲戚轮流看管。但包庭长并没有抱怨,在她看来没有什么能一碗水端平,很理解工作安排,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即使加班加点,也要保证老百姓权益,在多次调解案件、公正审判后,内心会油然升起一种成就感。她表示今后依然会恪尽职守,不辜负老百姓的殷切期望,让人民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心中的司法公信力。

 

摘自科尔沁都市报2019/8/27 A04

 


 

 
责任编辑:郝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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