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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重击除毒瘤 ——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发布时间:2019-05-13 15:30:40 打印 字号: | |
  文 韩晓燕

  4月19日,刘天宝、樊文鹏、王宇等4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涉黑系列案是全区十大涉黑案件之一,也是全市法院系统受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原则,市法院统一思想、找准定位、进入角色,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法律尊严,向黑恶势力宣战!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我市两级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遵循“精准打击”这一原则,市法院党组先后四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 六个围绕” 贯彻落实在专项斗争全过程。在此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全市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2019年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动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为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十指成拳,势可拔山。为形成扫黑除恶合力,确保案件顺利审理,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专门成立专项斗争督导小组,先后14次对8个基层法院进行检查督导,对受理涉黑案件的法院进行专项督导5次,并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市两级法院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基本原则,以专项斗争为契机,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有力的实践,守护万家灯火,保卫一方平安。

  2018年8月,库伦旗法院公开审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起涉恶案件,对以特某、艳某为首的21人涉嫌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犯罪行为依法判处。其中,首要分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1名被告人全部服判,无一上诉,打响了全区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认真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严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2018年11月份,市法院成立由16名法官组成的案件评查组,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840件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集中汇总摸排,逐案深挖线索,发现漏查、漏侦等疑似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案件31件(已经移交相关部门)。重点评查了涉刑事、经济、信访、贪腐、涉黑涉恶等五大类案件,共发现犯罪线索案件和瑕疵案件54件,排查出涉嫌黑恶犯罪案件线索7件,全部按规定移交给扫黑办和纪检监察机关。

  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事实多、涉案领域广、涉案人员杂的特点,市法院不断加强对下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在组织刑事法官参加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培训的基础上,于2018年10月12日举办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对全市60余名刑事骨干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就涉黑涉恶案件法律适用、证据审查、性质认定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成员能够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专业的技能应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升审判质效。

  2018年1月23日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7件223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135人(涉黑指控120人),其中受理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案件4件135人,涉恶案件13件88人(涉恶指控81人),其中已开庭审理9件63人,宣判6件43人,生效5件38人。

  加强衔接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全市法院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聚力的良好工作态势。市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座谈会,会商筛查案件线索,交流经验做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反复研究讨论,共同提升办案质量。扫黑除恶,需要标本兼治,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整治农村牧区高利贷相结合,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起草全市《关于依法打击和规制民间借贷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全市法院严格按照“阅卷督导”要求,建立完善落实“一案一团队、一案一督导、一案一总结”工作机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路上,不落下一个案件,着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形成共同攻克执行难的良好格局。

  摘自通辽日报2019年4月20日一版
责任编辑: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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