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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团支部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全民健身徒步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5 19:34:39 打印 字号: | |
  6月1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通辽市人民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通辽市体育局承办的“欢乐草原•健康内蒙古”全区第十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徒步接力暨通辽市首届科尔沁运动大会全民健身徒步行活动,在通辽市森林公园举行。市中院团支部组织青年干警参加了该项活动。

  举办该项活动是为纪念毛泽东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发表66周年。活动分为3公里半程和8公里全程,市中院青年干警选择了8公里行程的路线,在活动现场,所有青年干警在通辽中院团支部彩旗的指引下,激情奔放、精神饱满,迈着整齐的步伐出发。虽然汗水浸透了衣服,灰尘沾满裤腿,但全体队员坚持走到了终点,展示了法院青年干警的活力和毅力。

  近年来,通辽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文体活动的开展,在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干警体格,陶冶干警情操,减轻、排解干警日益繁重的工作压力。
责任编辑:韩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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