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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门诊式”审理模式 提高办案效率
  发布时间:2018-11-26 16:59:0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5月25日上午,8起不同类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齐聚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与以往的庭审不同,今天的庭审由该院“速审团队”对8起案件适用“庭前会议+门诊式庭审”审理模式进行审理。

 开庭前,首先由法官助理召集8起案件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对合议庭成员是否申请回避,明确双方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组织证据交换,组织调解。庭前会议后,由承办法官对各案当事人逐一进行调查询问或开庭审理。庭前播放录音告知法庭纪律而不是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庭审录音录像使用智能语音转换技术直接形成法庭笔录。简化庭审程序,围绕争议焦点同步进行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顺序限制。8起民事案件利用120分钟时间全部审理完毕,平均每件案件15分钟,极大提高了审理效率。

 为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成立了“速审团队”,改革以往简案分散办理模式为集中办理模式,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目标。(韩晓燕 师国亮)
来源:通辽日报
责任编辑: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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