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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 司法为民的最炫民族风
  发布时间:2015-09-24 15:07:4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民族区域特点,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顺应百姓司法需求,创新便民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以为民之情,探索为民之策,推出为民之举,创新出一套套为民便民的新“招式”。

   ■科左中旗 “三点合一”审判模式

   科尔沁左翼中旗是全国蒙古族人口最集中的地方,地域广阔,交通不便。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依托全旗已有的16个巡回审判点,创新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巡回执行的“三点合一”工作模式。

  “现在科左中法院的审判效率真高呀!只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我的案件就给解决好了。”家住白兴吐苏木布日吐嘎查的孙占海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包志华诉至科左中旗法院。通过该院“三点合一”的工作模式,孙占海当庭拿到了欠款8000元,感慨良多。

    科左中旗法院副院长徐春说,这得益于该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就地立案、调查、取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就地开庭,及时审理。在每个巡回办案点都有巡回法庭聘请的联络员,当事人可直接与联络员联系,到巡回办案点进行法律咨询、立案等诉讼活动。“几乎每个巡回办案日都有十几起纠纷等着法官去调处。”

    巡回立案延伸了服务空间,让立案窗口动起来,也让审判方式“活”了起来。法官现场收案、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把大多数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巡回执行则让执行效率高了起来。在科左中旗法院图布信巡回办案点,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当即开展调查、进行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从立案到当事人履行仅用了一个小时。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又节省了审判资源。

    就是这样,科左中旗法院的干警们到巡回审判点审理案件,去田间地头巡回开 庭,在村民家中就地执行,帮助群众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科左后旗

  “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

  “当时我把情况一说,法官就给我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我通过司法所进行调解,现在已经解决了。以前感觉法院离我们老百姓很遥远,现在有事了,才发现原来就在我们身边。”

   科尔沁左翼后旗阿古拉镇居民朝鲁因合同纠纷与同村包某发生争执。因为平时工作繁忙,对相关法律知识也不甚了解,纠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有次他看到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在村部立起的公示牌,便尝试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通过法官的讲解和建议,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据介绍,科左后旗法院在全旗20个苏木镇场设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在262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建立法官联系点,进一步延伸“法庭—联系点—法官”的便民体系。在每个联系点都设置了公示牌,详细注明了联系法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百姓可通过电话与联系法官进行沟通、咨询。

    在为辖区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联系点也会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判后答疑。截至目前,科左后旗法院设立的联系点已接到各类咨询电话463个,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主动判后答疑216件。

  “我们也通过覆盖全旗的两级联系点,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排查有信访苗头的纠纷,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共同化解群体性、疑难复杂纠纷。”科左后旗法院副院长张鹏越介绍说,该院联系点设立以来,已成功化解了2起群体性纠纷和1起缠访5年的信访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在下基层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同时,听取对法院及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求不断改进工作,把“零距离”司法做好、做实。

    通辽市人大代表杨召兵提出,在农牧区加强法律宣传,采取集中宣传、法律讲堂、发放法律书籍等农牧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常识。

    科左后旗政协委员张连笙提出,充实基层法庭双语审判力量,物质装备向法庭倾斜,配齐巡回法庭的软硬件设备,为农牧民提出优质的诉讼环境。

    都沁苏木的村民提出,加强双语诉讼的覆盖范围,多向农牧民发放双语诉讼材料,多增设几个双语诉讼巡回办案点。

    截至目前,科左后旗法院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80余条。

    ■库伦旗

    具有民族特色的双语审判

    库伦旗位于通辽市西南部,总人口1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万,蒙古族人口11.4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旗。自2009年起,库伦旗人民法院针对民族地区的特点,开始探索和开展双语审判。

    在立案庭,库伦旗法院专门设置了蒙古语立案窗口,组织选配了法律知识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担任接待和立案工作。对不通晓汉语的蒙古族当事人使用蒙古族语言解答法律咨询、进行诉前调解、登记立案等工作。还专门制作了蒙文的举证须知、诉讼须知、诉讼费收费办法、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供蒙古族当事人阅读、了解相关法律常识。

    为更好地开展双语审判事业,库伦旗法院很注重对双语法官和书记员的培养。

  “比如我们大力加强对双语审判工作人员的学历教育,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双语法官培训,保证和增加双语人才的招录入比例。”库伦旗法院副院长包峰俊向记者介绍说,目前该院每个业务庭室均配备了蒙汉兼通的双语审判员和双语书记员,他们均能熟练地运用蒙语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进行举证、质证、答辩和陈述等。

    包峰俊说,2009年,库伦旗法院专门聘任了兼通蒙汉双语书写、打字的工作人员,并购买了蒙文打字软件和蒙文书籍,对法院干警进行蒙文打字培训,倡导和支持干警学习和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在培训完成后,该院开始对使用蒙古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案件,制作蒙文裁判文书、调解书等。

    今年8月24日,家住库伦旗苏日图嘎查村的一位八旬老妇人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蒙语调解书。

    几天前,老人来到额勒顺人民法庭,称其生活艰难疾病缠身,而子女却拒绝赡养,自己无法生活。立案后,额勒顺法庭的法官包昆约上人民调解员和当地村干部,一起来到老人家中。

    在召集了老人的子女们后,调解工作开始了。由于老人和她的子女都是蒙古族,整个调解过程均用蒙古族语言进行。

    经询问了解,老人共育有3个儿子和4个女儿,老伴已经去世多年。老人现与单身的长子生活在一起。近些年老人多次生病住院治疗,其他子女拒绝支付赡养费,长子则为了支付老人的治疗费用负债累累,母子俩的日常生活很困难。无奈之下,老人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调解两个多小时后,老人的子女们达成一致意见,每人每个月给付老人赡养费600元。

    据统计,2009年至2014年,库伦旗法院共审理了8139件案件,其中受理涉及蒙古族当事人,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开庭、审判、制作法律文书案件3233件,占案件总数的40%。2015年1至8月份共受理案件1258件,双语审判案件515件,占案件总数的41%。

   ■扎鲁特旗

   网上QQ立案服务系统

   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晚上9点,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香山人民法庭的网上QQ立案系统的服务头像还在闪个不停。

   “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香山镇大柳树村的村民,2010年我和丈夫离婚,女儿归我抚养,当时法院判决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现在孩子已经上初中,生活学习费不够用,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今年国家修公路,占用了我家的农田,我想问问关于农村征地补的事情。”

    从法律法规到家长里短,香山法庭的法官刘同泉坐在电脑前逐条回复着,好似忘记了一天的劳累。

   自2014年起,香山法庭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率先在全市建立起网上QQ立案、咨询、视频调解、判后答疑系统,并通过闭路电视,以飞播字幕的形式公示法庭的QQ号码及工作人员的联络方式。

  “群众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打电话、手机上网的方式,进行立案、预约开庭时间等等,也可以咨询问题。”香山法庭庭长孙明剑告诉记者,这样随手一点就可以解决问题、方便诉讼的方式,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欢迎。

   据悉,香山法庭自建立网上QQ立案系统以来,共受理网上立案30余件,网上调解7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便捷的服务方式,受到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精雕细琢每一个细节

    访谈对象: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巴根那

    法周刊:通辽市两级法院是如何开展司法为民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

 巴根那:近年来,通辽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开展司法为民工作,将司法为民工作作为提升法院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着力在巡回审判、构建便民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了司法过程的每一个细节。

    在工作方式上,法官由坐堂办案变为主动到基层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真正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审判业务方面,法官通过下基层活动,熟悉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并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各类纠纷的特点,使审判工作更加接地气,为老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维护了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

    法周刊:通辽法院的司法为民工作都有哪些举措?

    巴根那:我们主要是针对农村牧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辽市辖区面积大,蒙古族居多,有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为解决农牧民打官司难问题,在农村牧区以法庭为中心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在每个嘎查村设立了法官联系点,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和偏远山区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措施,打造亲民利民形象。

    针对蒙古族人口居多的特点,积极开展双语审判工作。目前,库伦旗法院与内蒙古民族大学就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合作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双方就建立双语法律人才培养长效合作机制达成了共识,确立库伦旗法院为双语法律人才实习基地。自治区高院也将库伦旗法院确定为全区蒙汉双语法官培训教学点,为下一步引进双语人才打下了基础。

   2009年5月,库伦旗法院建成并开通了内蒙古法院系统的首家蒙文网站。网站分为法院概况、工作动态、信息简报、优秀裁判文书和法律法规5个栏目。

   目前网站与全区法院实现了链接,可以及时了解到案件的审判动态,查询审理和执行案件的公告,还可查阅部分生效裁判文书,极大地方便了蒙古族当事人了解法院工作。

    法周刊:在此基础上,今后将如何更好地开展司法为民工作?

    巴根那:司法为民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基本需求和期待。开展好司法为民工作是法院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不断丰富各种利民举措,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诉讼导诉、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服务,细化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功能,打造“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平台。缩短立案时间,简单案件在十分钟内立案;推行灵活多样的立案形式,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和偏远山区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立案、预约开庭等措施,构筑便民、利民“快车道”。

    二是构建便民诉讼网络。健全以法庭为核心,以巡回审判点为主干,以法官联系点为纽带的便民诉讼网络。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节假日法庭、QQ诉讼服务、发放便民联络卡,在各嘎查村增设诉讼服务点等便民措施。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推行入村屯就地立案,在田间地头开庭,到农牧民家中调解。把民生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对婚姻继承、相邻关系、赡养抚养等民生案件从优从快处理。

    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全市法院包括基层法庭都要尝试开通微博、微信、QQ诉讼等信息化网络,专门指派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法官负责管理,在线接受网民诉讼咨询,包括立案咨询、诉讼指导、判后答疑等诉讼相关业务。

    四是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对涉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到位和有力的司法保护和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摘自《人民法院报》2015年9月21日5版
责任编辑:韩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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