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突破口,加大整改力度,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征求梳理出的109条意见建议已整改98条,正在整改或协调有关单位整改的11条。
加强窗口建设,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为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该院从改进诉讼窗口建设着手,将立案窗口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五个柜台式办公窗口,涵盖诉讼引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等15项功能。在导诉服务台设置了诉讼指南资料架,免费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以降低诉讼成本。针对立案大厅人多繁杂,为等候诉讼的当事人和律师分别建立了等候诉讼区和律师休息室,等候诉讼区配备了写字台、饮水机和电视机、报纸等。
建立“三大公开平台”,整治“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加大公开审判力度,推行阳光司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电子公告屏、触摸屏等平台,依法向公众公开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流程。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要求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逐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把生效裁判文书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已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023份。开展涉及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清理排查出的110件涉及民生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对89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缓、减、免诉讼费等101.5万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3人,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监督管理,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市中级法院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修订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管理办法。推行判前评查机制,对审结的案件在送达当事人前,由案件评查办公室逐一进行评查,对审判中的瑕疵在送达裁判文书前予以纠正,为审判工作设立了“质检站”。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根据审判管理综合系统,对立案、审判、执行、延期审批、中止、评估鉴定、超审限等各个节点进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差错案件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两级法院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分析制度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确定为差错案件的,对合议庭人员及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大小实行终身负责制,有效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司法巡查、政务督查制度,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辖区审判、政务工作进行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摘自《通辽日报》2015年1月7日 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