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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持蒙文鉴定 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
  发布时间:2014-12-23 08:31:3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库伦旗人民法院突出打造蒙文蒙语诉讼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注重司法人性化,尊重民族地区风俗习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日,该院在审理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中,应当事人申请,法官依法支持蒙文鉴定,维护了当事人诉讼权益。

  本案中原被告系亲兄弟,在原告离家出走期间,因原告妻子一人无力抚养二名子女,将其所有的房屋和土地一并卖给了被告。因原告妻子不识字,故由被告起草了合同,由原告妻子用蒙文签了字。事隔多年,原告从外地回到家中,发现家里一无所有,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妻子与被告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妻子对此份合同提出了异议,认为签名的蒙文字不是自己书写的,向法庭提出进行蒙文文字鉴定。主审法官同意其要求,将检材送至蒙文鉴定权威部门。经鉴定蒙文签名并非原告所写,据此法官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库伦旗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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