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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3-10-14 15:52:14 打印 字号: | |
  为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判后答疑,提供人文服务、创新办案机制,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市中级法院实施四项措施,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水平。

  坚持源头预防,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切实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的职能,严格考核,及时通报,认真整顿,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坚持完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信访排查机制,逐案进行摸排,找准查实信访隐患,提前做好化解工作,防患于未然。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确保每天都有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

  坚持依法纠错,努力实现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互统一。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查、甄别、认定差错案件,对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存在问题或有瑕疵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绝不遮丑护短,切实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化解重大信访案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指导监督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化解重大涉诉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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